Google
      

收藏本版 | 我的话题 RSS 订阅全部版块

收起/展开

本版规则

也就是交友区的版规..大家要自觉遵守..谢谢合作..大家一定要和睦相处~~增进感情~~
1.不可以使用方言来发帖、回帖,若发现,一个字:删!
2.回帖时不可过于简短..如"嘿嘿"、"好吖"之类的.要超过10个字,纯表情也不可以,类似的回帖内容在警告之后便会删除.
3.不要在交友区灌纯水帖!!发现就删,屡教不改才禁言一周
4.尽量避免重复发帖,如果重发了..可以通知斑竹帮你删掉.
5.家谱就写在自己的招亲帖里且发在第一贴..不要另外开帖了.
6.每个人只可以有1个招亲帖,重复的删..如有新进的成员就自行编辑.
7.新人报道帖请在注册一个星期内发表.一星期后锁贴,如要招亲 请重新开贴,开招亲贴后我们会把原来的新人报道贴删除...
8.不可以刷屏.如果在同1帖或不同帖最新回复10个或者10个以上都是同一人的ID,第一次警告,第二次删T
9.发帖必须要有主题,没主题的帖就当灌水帖处理.
10.招亲帖到了20页就请自觉重开一帖..我们会将以前那T删掉.
11.请不要抄袭他人的家谱.
12请大家在发招亲贴时列好家谱,不然一星期内删除!
13不能说粗话脏话,不得互相辱骂....不能用拼音缩写的粗话...比如TMD..NND...MD之类..发现一次..立即删T!
14.如果一个招亲帖在1个月内贴主都没回来编辑,就删除.
15.回复形式请用TOxxoo,而不是引用的;这样可以节省空间资源,也不容易有水贴.
16.去招亲时,要做什么亲请直接说,请误推来推去..这样容易造成水T
17.不可以自己顶贴,什么"我自己顶"之类的 这样的贴作为水贴处理!.
18.灌水请移居[涉水荷塘]~~
最后,还是请大家和睦相处,要相亲相爱!!
收起/展开

子版块

版块 主题 帖数 最后发表

照片区

秀出最真实的你,将你的照片都展示来(发帖20才能进入)

2 9 私密版块
发新话题

挚友天下

    标题 作者 回复/查看 最后发表
announcement   论坛公告: 论坛版主招聘 汐晨 2008-2-4 - -
Icon22 [公告] 论坛美工组招收开始 汐晨 2008-2-14 0 / 38 2008-2-14 16:06 by 汐晨
  [新人报道] 【新人报道】新来的孩子进来~~   1 2 加南 2008-2-14 13 / 156 2008-2-24 18:38 by 牙擦居士
  版块主题
Icon22 [招亲] 〓加南的Heavenly树屋〓招亲啦!   1 2 3 4 加南 2008-2-14 35 / 206 2008-7-3 09:23 by 加南
发新话题
查看积分策略说明

快速发新话题

选项

表情

Discuz!代码

[完成后可按 Ctrl+Enter 发布]  预览帖子  恢复数据  清空内容

查看 排序方式